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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雅超联赛] 关于2015年雅超联赛第四轮违纪事件处罚的决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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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g15hao 发表于 2015-11-15 18:0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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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雅超联赛第四轮违纪事件处罚的决定
     2015年雅超联赛第四轮(2015年11月8日),在68足球俱乐部VS齐心丰晖农业足球队的比赛中出现严重违纪事件。雅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经过调查了解并结合当值主裁判、助理裁判、比赛监督报告及比赛视频回放,认定:1、68足球俱乐部场下替补队员4号张应平、9号张曾勃、14号陈凯、15号彭正涛多次对当值主裁判罚表示不满,场下辱骂裁判,并在场上队员发生冲突后,冲入场内激化场上矛盾,与对方队员发生肢体接触,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;2、齐心30号队员杨文丁在场上使用过分力量,威胁到对方球员身体安全,引发场上冲突。雅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经过开会讨论,根据本次比赛规则第七条(处罚规定)第8款第4小条规定,对以上违纪行为做出以下追加处罚决定:
一、68足球俱乐部4号队员张应平、14号队员陈凯、15号队员彭正涛,停赛6场(从处罚决定公布之日开始执行);
二、68足球俱乐部9号队员张曾勃,作为队长,未能管理好本队替补队员,反而带头参与本次违纪事件,取消该队员本次雅超剩余所有比赛参赛资格!
三、68足球俱乐部9号队员张曾勃,在2014年雅超联赛因为严重违纪,已经受到过追加停赛雅超2场比赛处罚,本次比赛再次严重违纪,为严肃纪律,对该队员追加处罚禁赛一年(禁赛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)。
四、对上述违纪行为,扣罚68队保证金2000元(每人500元),同时追加扣罚1000元,共计3000元整。在第五轮比赛开始前(2015年11月14日前),68足球俱乐部必须补缴3000元保证金,否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。
五、处罚禁赛期内和禁赛期满后,以上4名队员如再有类似严重违纪行为,将终身禁止参加雅安足协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。
六、齐心丰晖农业足球队30号队员杨文丁追加停赛一场。
七、68足球俱乐部领队、队长,齐心丰晖农业足球队领队、队长通报批评。

以上处罚决定解释权归雅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。
雅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
2015年11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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